据中国医药报讯 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普陀分局、江苏省连云港市农业局与江苏省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签订了协议书,对江苏省连云港市进入上海市普陀区的猪肉及其制品实行协同监管。此举旨在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防,确保猪肉及其制品的质量,让市民吃上“放心肉”。
据悉,自2005年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始承担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为确保市民饮食消费安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普陀分局针对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在加强整治的同时,多次派员外出考察和调研,积极寻求保证猪肉市场质量的后方单位。经过反复的现场考察和论证,最终确定江苏省连云港市作为普陀区猪肉市场的供应基地。
连云港市地处江苏省东北部,历来是生猪养殖的大市。近年来,该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规范养殖行为,实行定点屠宰管理。市农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猪肉市场。
协议书明确了三方的责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普陀分局负责辖区内来自江苏省连云港市的生猪及其制品的具体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江苏省连云港市农业局负责本辖区内生猪养殖、收购、屠宰的具体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本辖区内生猪养殖、收购、屠宰的综合监管及协调工作。
为探索生猪及其制品在养殖、屠宰和流通环节的动态管理,定期总结交流开展猪肉及其制品监管的情况,研讨分析监管和检测工作的疑难问题,他们还专门成立了由三方职能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